关于未生产项目在停产期间,生产成本结转问题
我单位有两个生产项目,其中一个暂时已经停产几个月了,机器设备我停止了计提折旧,但这项目上还有工人要支付基本工资,我计入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这样几个月下来已经累计的数字一直挂在上面,现在到年底了,我该怎么结转它?分录怎么做?所得税允许扣除这部分吗?
1、停产项目的机器设备如果不是按生产量计提折旧,停用的机器设备按准则的规定,照提折旧。 2、停产项目发生的折旧费、人工费以及其他费用,都计入“管理费用”,不应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3、已计入“管理费用”的停产费用,因当月已结转到“本年利润”,因此年底不需要特别处理。 4、停产费用属于正常的成本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1、停产项目工人的基本工资,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如果明年这个项目继续生产,可以在生产成本科目中继续挂账。如果明年这个项目不再生产了,可以将挂帐余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3、生产工人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
答:1、如果停产时间长,可以将这些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 2、如果停产时间短,可以将“制造费用”科目余额转入“待摊费用”科目中,等生产时再做摊销分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