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能否不作为固定资产?
办公家具是否可以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而作为办公用品管理?
中华。会计网校路小小猫回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按照上述规定,办公家具一般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不能,应该是有个价值限制
办公家具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其折旧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同时,如果你的办公家具金额实在太小,未达到固定资产的标准,如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等(标准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可以将其做为低值易耗品处理,一次性或分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那要看单位的说法了,我们单位是固定资产。
应该是不可以的吧
答:这类物品的管理不用使用办公软件. 办公用品不外分为耐用品(桌,椅,柜,电脑,打印机等)和低值易耗品(文具,本册等)两大类. 对耐用品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建册登记并由...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