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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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之规定,纳税义务人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他人行为,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 1,本公司把自已生产的产品无偿赠送给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1170 贷: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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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字[1997]26号)的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准;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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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的自用自产产品,会计上因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所以不确认收入,只结转成本。按照《财政部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字[1997]26号)的规定,自产自用的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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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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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情形中涉及使用自产货物有关的包括: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②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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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3850贷:库存商品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17%=850计提时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3850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3850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3850贷:库存商品3000贷: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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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⒉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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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在节日为员工发放不同形式的福利,应按规定做不同的税务处理: 1、以自产产品形式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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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自产产品形式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以外购商品形式发放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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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或领用自己公司生产的产品作为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的一个例子,请判断哪个处理是正确的,为什么? 某企业下设的职工食堂享受企业提供的补贴,本月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该产品的账面价值40 000元,市场价格60 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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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二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 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规定,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 当作为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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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使用资产产品依据现行会计制度应当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没有发生销售行为,不确认收入的实现,以成本计量转账;但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该项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按销售行为计算增值税,对于所得税只是规定年终汇算是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但在所得税申报表中没有单独将此项行为表明,而是汇总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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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产品发放职工福利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以自产产品形式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以外购商品形式发放的,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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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非货币性福利,根据企业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用途又可以分为个人福利和集体福利。企业将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则属于个人福利,企业将自制成品用于内部的集体福利事项(如企业内设的福利部门)则属于集体福利。 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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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产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有: 1.自产自用的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品”等科目。 2.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应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税金额,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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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但按税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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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产成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捐赠自产的产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捐赠支出,年终所得税作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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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产品用于捐赠的根据税法规定视同销售,但在财务上不确认销售收入,只要计提相关销项税就可以了。1、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借:主营业务成本(捐赠货物成本) 贷:库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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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支出,在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应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会计规定,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由于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也不可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资产的增加,因此,会计上不能作销售商品处理,应按成本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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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捐赠视同销售,分录: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销项税) 只能当销售,除有正规国家接收单位证明,###自产产品对外捐赠时:借:营业外支出 贷:产成品 应交税费(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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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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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之规定,纳税义务人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他人行为,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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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字[1997]26号)的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准;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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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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