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不了职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现在要辞职回家上技校可他不给我算工资我该怎么办
有留存用工证据吗? 关于用工证据最好的是单位的员工出勤记录、工资表(最好的是财务凭证但是一般拿不到),如果你们单位是从银行发工资给你的话只要留着银行卡就能证明和单位的用工关系。 有了有力的证明就去找劳动监察投诉。 您可以这样,在你们本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查看有没有留言的版块,在里面进行详细咨询。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辞职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2、《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单位应当给你办理相关手续。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你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给你造成的不能再就业的损失你可以请求赔偿。
可找到你上班证明,或者有同事写的证明,到劳动部门投诉。前提是你的行为也合法。比如是否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提前申请,是否履行辞职该办的手续,如果他答应和同期上班的同事发薪的时间一致给你发是可以理解的。要完全拒绝发给你,也可直接纠缠几个领导。毕竟都是打工的,他们不会太克扣的。注意办事的方式哦,这样的问题很多人在工作中都要遇到的,有道理可走天下
答:由于你并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仅以你只工作了12天的情况分析,这期间可视为试用期,你对该工厂不满意,是可以随时离开的。 工厂所谓的“做10几天不能发工资,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