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对吗,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一种强制监督?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一种强制监督,这句话对吗,为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由此可见,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但是这只是财政部门工作的一部分。所以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和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没有对应的关系。
不包括 那是 社会监督###不包括 会计师事务所是审计机构 政府监督部门比如审计局是审计机关 前者是社会审计服务 后者是政府审计
答:这句话是错的, 精析: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 会计监督检查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并依法对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