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
因根据中科院政策,中科院各个单位必须将其各个其控股的公司中的股份比例下调到30%以下。中科院A单位对其下属B公司进行了改制(中科院A单位在其下属B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为51%)。 改制时对其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中部分资产注明“去C公司”(注:C公司与中科院无关,为完全民营企业),而C公司并不认可此部分资产; 另因国有股份要从51%下调到30%,涉及到国有股份转让,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对无形资产明显评估偏低。(偏低的参考以2001年的一次评估和2004年的一次评估比较而言,2001年B公司整体无形资产评估为:340万元左右,2004年B公司对其三个项目组的其中一个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500万元左右。相比较而言,2007年这一次改制的B公司整体无形资产评估150万元左右,是明显偏低) 我本人是A公司的股东(股份比例不到1%),完全没有发言的机会。现在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存在的上述两个问题,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以此评估报告为基础的改制经济行为无效? 另,因为在改制过程中我本人多次向中科院A单位反映了B公司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但中科院A单位仍然坚持主导通过了此次改制。我是否可以起诉主导此次改制的中科院A单位,如果能够起诉中科院A单位,他的罪名是什么?
是否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以此评估报告为基础的改制经济行为无效? 起诉法院,不可行 如证据确凿,向检察院举报,可行 有类似案例: 1。有单位改制,主管局“集体”决定:由经理持股100%,副经理/中层/员工均不持股。经理在提交资产评估资料时,隐瞒巨额应收款,并“成功改制”。 持股0%的部分员工,在拿到铁定证据后,向检察院举报,法院判处该经理有期徒刑X年,。。。 2。又一单位改制,主管局“集体”决定:由经理持股67%,每个副经理持股3%,每个中层/员工持股0.5%。经理在提交资产评估资料时,未隐瞒应收款,但评估报告出来,据真专家估计:少了2个亿,部分员工向上级国资局举报,得到纠正。可笑的是,“部分员工”本身就是不错的评估师。
将国有资产转移到民营企业, 是非法侵占国家利益的行为。 如果该行为只是在准备中,建议你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举报; 如果已经成为事实,建议你向检察院举报。 不建议采用个人起诉的方式。
答:企业改制方案 1.产权制度改革 2.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式 3.产权转让的优惠 4.产权收益的使用和管理 5.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损及资产、债务剥离有关问题的处理办...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