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役
古代兵役是在本地当兵吗?
照国家制定的法令服兵役,叫做兵役法,我国古代称作兵制。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漫长历史时期中,各个朝代制定了各自的「兵制」,大致有以下几种:
「应招之制」。春秋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为了壮大自己不被别国并吞,纷纷招兵买马扩充军力,秦、齐、魏等国率先采取了「应招之制」。
望文生义,「应招」,就是响应招兵,但并非人人可以入伍,而是对应招的人通过考核,录用身体强健、有相当武艺者。
「调兵之制」。刘邦建立汉朝后实行的兵制,男子年满二十三岁,开始承担服兵役的义务,直至五十五岁。
在这三十二年里,每年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而正式在军队中服役的时间只有二年,其中的一年在本郡服役,另一年调守京师或是戍守边疆。
「世兵之制」。三国鼎足之势时,处於了长期的战争状态,为适应这特殊形势,魏、蜀、吴都实施了「世兵之制」。
就是凡是符合当兵条件的人,一律另编户籍,由军府专管,随时听调上前线,父子世代为兵,当时叫做「士家」、「军户」。
「府兵之制」。南北朝时,先由西魏创立的兵役制度。全国各地的军队,全由军府管辖,不受地方政府节制。
府兵与上面所说的世兵一样,也是另立户籍,平日里训练屯垦,发生战事就去打仗。
隋、唐两朝都沿用「府兵之制」。北宋王朝建立以后,改用「募兵之制」,就是让老百姓自己报名应徵,合乎相关条件的,准予入伍服兵役。
辽、金实行「部落之制」。各部落男子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的,都是属於兵的范围,和平环境没有战事,就在家种田放牧;一旦发生战争就出征。
「旗兵之制」。
这是满清王朝实行的兵制,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每个旗七千五百人,他们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初时只有满洲八旗,以旗的颜色为识别标志,后又增编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合为二十四旗。
答:从法律上没有这个义务了,政府不提倡也不支持.但没有法律禁止条文.这是个空白.我认为符合条件可报名参军.详情>>
答:步兵战车装甲薄,火力差,比坦克差太远了。详情>>
答:好象没有,他们就信核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