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规定剥夺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都有哪些告之或救济的方式?
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时法律赋予的一种公力救济渠道,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同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也不因行政机关未告知而被剥夺,如《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就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在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一并告知。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或复议决定不服还可提起行政诉讼(终局裁决不适用行政诉讼,见《复议法》第三十条)。
建议楼主以后提问题时表述上能够做到更清晰一点。谢谢。
希望对你有用。
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详情>>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