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买卖协议。
我与他人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自己手写的条款.落了手印)。现在他贷款不还。电话也关机。去他家里也找不到他。这样他可以构成诈骗吗?
这位朋友,当初你买他的二手车,就应该直接到车管所去办理过户手续,钱货两清,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的。现在他贷款不还。电话也关机。去他家里也找不到他。
如果他是有能力偿还而故意不还,比如家人故意不告诉你他的去向,那属于恶意拖欠,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车辆。同时,也可报警处理。
如果对方开走你的车以后就再没有支付过费用,是可以构成诈骗的。
答:有偿的房屋转让协议就是买卖协议,没什么不同!但是根据物权法的相关制度,,你最好区房管所办理个预告登记,防止对方把房屋卖给被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