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大概需要交多少钱?等3年后自动注销法人有什么影响?
2010年上半年借别人的身份证注册了个公司,去年下半年开始没有报税,也从来没年审,现在别人他要自己开公司了,发现自己因为那个公司注册不了了,要求我变更法人或者注销之前的公司。请问: 1.两年没年审,是不是要每年一万罚款?加上滞纳金大概多少钱啊? 2.听说如果不管它,三年后就自动注销了是不是这样啊? 3.如果不管它,三年后那个法人就可以自己注册了是吗? 4.三年后对法人还有什么不良影响或限制吗?
按照《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到所管辖的工商所参加年检,到期未年检的企业肯定会处以相应的处罚。 《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 第四条: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第十五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上报年检材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二)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未申报年检,且在注册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
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企业连续2年内没接受年检,除了吊销营业执照外,企业的法人代表将被记入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法人黑名单库》,3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因此,根据企业的各种不同情况以及地区管辖不同,会有不同的处罚规定,具体处罚按照所管辖的工商部门为准。
企业应该先年检再注销,否则工商部门不会受理注销申请。具体规定及后果如下: 每年公司年检期限在3-6月。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检,公司会承担哪些后果呢?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年检办法》规定,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就不能再取得原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3年之内不得使用。
二、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执照起未超过3年,不得担任企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 三、被吊销执照的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由于全国、全疆实行分类监管而被纳入“黑名单”信息库。
随着企业信息网络化的推进,“黑名单”将在全国、全疆工商工作网络平台上共享。有不良记录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将成为工商等执法部门的清理对象和重点监控对象,不利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对外开展投资经营。 四、法定代表人3年后再次申办执照要补齐以前欠缴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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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建议: 1、注销涉及到税务,要先办理税务注销,你这种情况可能会罚款。 2、建议到工商补办年审后变更法人为好。致于罚款金额是按照行政管理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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