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常回家看看成都首案:一对70岁的夫妇,养了两个儿子却半年都难得见儿子一次。多次协商未果,老两口将儿子告上法庭。依据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法官要求二子至少一个月回家一次,而且每年支付父母5000元赡养费,干黄谷500斤,成品菜油18斤。家务事照样断,这事断得好啊!
怎样的距离至少每月回家看一次呢。。。如果从东北到海南时间车费都花不起吖。。。要不政府做点好事把父母给他们送过去咋样。。。
“常回家看看”入法,貌似美丽,但对于请假难,买票难,经济形势不好,就业压力巨大,物价节节高涨,对于只能靠远赴沿海城市谋生的无数乡村山区的青年们,常回家看看只是一个梦!而该法律最终将无法执行,制定该法律的那些人,也将对中国法律又蒙上一层羞辱。 当对老人的最起码的关爱也要写入法律才能得以约束的时候,作为子女的,是不是多少该有些羞愧?
这样的儿子有什么好看的。
亲情经过法院就变味了!
断是断了,就怕执行力不够……
不见得,成都生活费有多高,两老人需要五千元吗,他们自己还有收入呢。中国人就喜欢走极端,不能理性地看问题。
合家团圆 社会正转型, 青壮去打工。 留下老和少, 空守在家中。 团聚谁不想, 问题几多重。 租金付不起, 入户无门径。 打工几千里, 抽身没钱挣。 有钱去探亲, 吃饭没保证。 省下几个钱, 养家刚够用。 想家回家去, 去喝西北风。
每年支付父母5000元赡养费,干黄谷500斤,成品菜油18斤。谷子折700元,油折100元,共5800元,每人每月不到250元,偏少.
如此法断,哪还有父子情···
说的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可他们不是清官啊!
答:提要求,不答应上法院告他们.详情>>
答:太简单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