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63条的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是什么?
1、 分析下列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63条》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1.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部门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包含两个方面:(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 本条的假定条件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2.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 (1)可为模式(可称为权利行为模式) (2)应为模式(义务行为模式) (3)勿为模式(义务行为模式) 本条的行为模式为勿为模式,条文中省略了,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禁止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3.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做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
根据人们对行为模式所做出的实际行为的不同,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 (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 (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本条的法律后果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般理论认为一个法律规范在逻辑结构上必定由三个要素构成,即假定、处理和制裁。 假定指在发生何种情况或者具备何种条件时,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行为模式便生效。在这一个条文里,假定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和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理,是指在法律规范中为主体规定的具体行为模式,即权利与义务。 在这个条文里,处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应当“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这是一种义务,这条规定是一个禁止性法律规范。 制裁,我就不用说了,分别和行为对应起来就是了。即承担何中法律责任,接受国家何种强制措施的部分。 当然理论界还有其他的分法,比如制裁性规范与奖励性规范,有的主张以“法律后果”代替“制裁”两个字,实际上是一样的。 上面说的是逻辑结构,现在说表现形式,其实很简单就是:如果……则……
答:法律的逻辑结构其实是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主要包括条件假设,行为模式和后果归结, 1.条件假设(或称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指出适用法律规范的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2....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