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偷录的录音(不是录象),可以当证据吗?(给分)
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合法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偷录的录音在收取证据方面不合法,所以不行的哦!但是我国是重实体轻程序,你不妨可以试一试。
可以作为证据,但不定有证明力。
可以试一试,还要看对方的反驳意见。
好像不行了
可以试试的,在原则上不可以的 !相关法律条文上面回答很准确! 但你也要相信,一切皆有可能 ! 试试吧 !
行
要根据情况而定。合法取得的、符合事实的视听资料可以采用,非法取得的、不符合事实的视听资料不能采用。 由于视、听资料可以修改、剪接,容易混淆真伪,事实上大多案例都不采用。 比如恐怖分子“拉登”的录音、录像,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都要请专家辨别真伪,是否是其本人的录音、录像以及确定录音的地点、录音的时间等等,辨别真伪技术上也比较麻烦。
可以使用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三)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的规定,在法庭偷录的录音是无法被法庭当作证据采信的。
我同意 上面朋友的说法 你可以去试一试
答:可以做为证据,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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