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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可以告诉我几类新药到底是什么意思?(例如: 一类新药和二类新药)
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 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 新药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几类: 一、 中药 第一类: 1. 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 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 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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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 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 新药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几类: 一、 中药 第一类: 1. 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 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 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类: 1. 中药注射剂。 2. 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 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 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5.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类: 1. 新的中药复方制剂。 2. 以中药疗效为主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复方制剂。 3. 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养殖的习用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 1. 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 国内异地引种或野生变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增加新主治病证的药品。 二、化学药品 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 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 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 1. 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 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 1. 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2. 由化学药品与中药新组成的复方制剂并以化学药品发挥主要作用者。 3. 由已上市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分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4. 由动物或其组织、器官提取的新的多组分生化药品。 第四类: 1. 国外药典收载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 我国已进口的原料药和/或制剂(已有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如国内研制其原料 药及制剂,亦在此列)。 3. 用拆分或合成方法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国外已获准上市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 改变已知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此种改变 应不改变其药理作用,仅改变其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稳定性等),以适应贮存、制剂制造 或临床用药的需要。 5. 国外已上市的复方制剂及改变剂型的药品。 6. 用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 7. 改变剂型的药品。 8. 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不包括第二类新药之3)。 第五类:已上市药品增加新的适应症者。 1. 需延长用药周期和/或增加剂量者。 2. 未改变或减少用药周期和/或降低剂量者。 3. 国外已获准此适应症者。 不同类别的新药在进行临床研究和生产上市上有不同的规定.
楼上回答是以前的分类标准,根据国家药监局2002年颁发的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新药进行了重新定义:新药为未在中国上市的药品,这个范围比“未在中国生产的药品为新药”的说法范围扩大了。 关于新药分类,对于中药、西药、生物制品的分类标准是不同的。 对于西药注册的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新药(国内外均为上市为前提): 1、合成、半合成所制原料及其制剂 2、天然物提取或发酵所制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
楼上回答是以前的分类标准,根据国家药监局2002年颁发的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新药进行了重新定义:新药为未在中国上市的药品,这个范围比“未在中国生产的药品为新药”的说法范围扩大了。 关于新药分类,对于中药、西药、生物制品的分类标准是不同的。 对于西药注册的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新药(国内外均为上市为前提): 1、合成、半合成所制原料及其制剂 2、天然物提取或发酵所制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拆分或合成所制已知药之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已上市之多组分药制为较少组分者 5、新复方制剂 6、国内已上市增其国内外均未批之适应证者 二类新药为改变给药途径且未上市于国内外者且其他途径给药者国内与国外上市。如更其给药途径国外已上市但国内未则为三类。 三类新药为国外上市但未在国上市者,有如下情况: 1、国外上市原料药及制剂的仿制或改剂型但不改其给药途径者 2、国外上市复方制剂之仿制及其改剂型但不改其给药途径者 3、与1、2情况相同同为国外上市之药,但不同之处在不是单纯仿或改其剂型,给药途径亦改,与二类药相似,区别于二类改途径后国外未见上市而此种情况则是国外见有上市,此乃不但仿其形且仿其质也。 4、增加国外批准的适应证者。 由此可见,三类新药其质并不新,只是对国外的模仿而已,用句话说就是“比葫芦划瓢”,目前国内划瓢且乐此不疲的研究单位得很多。 四类新药为改变国内上市药品原料之酸、碱根基,而药理作用未变化的原料药及其制剂,这种新药开发只能是一种简单发明(development),谈有上伟大发现(discover) 五类新药就是改变国内上市药品的剂型了,就是“换汤不换药”。 接下来就表一下六类药,其是就是仿制,以上国家还说新药,现在说是已有国家标准的品种,连仿制也谈不上。就是你有的我也要做的。这种药对五类药来说就是“原滋原味”的药。但由于各个药厂水平的差异,同一品种,做出来难免会走味。 依我看,只有前两种情况还称得上是新药,后面几种早已不是处女了! 呵呵,就这么多了,这就是西药,中国的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