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如何看待嫖妓?
"嫖妓是一种目的明确的个人行为。即便与其他人发生比较大的联系,例如自己的伴侣,也只能说明是爱情(或者婚姻)首先出了问题。这与人品或者学问无关。说一个人人品好,往往意味着我们认为此人有正直、善良、负有责任感等优秀品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一个人品好的人只要嫖妓,就必然丧失这些优秀品质(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反例);有那么一些人品不怎么好的人去嫖妓,但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由于去嫖妓,因此他的人品变得更加不好。至于学问,是一种个人在学术上的修养,一个人用哪种方式(只要不是侵犯他人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性欲,似乎与学问也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同样可以举出很多反例,很多大学问家也嫖妓;或者很多人年轻的时候嫖妓,也没有影响到他们后来成为大学问家)。”(引自田文,下同)对该结论本文完全赞同,但文中的一些阐述却不能完全认同或存在不合逻辑性。 首先,我们反对泛道德化,但性行为中是否应当有道德感?比如,一个人是否可以在大街上随地大小便?在憋出毛病和是否雅观之间应当首先选择人权,但我仍认为在一定的空间上还是有道德存在的余地和必要。在没有公厕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尽可能的寻找隐蔽的地方解决?而不是众目睽睽之下?基本承认:随处大小便增多是机制出了问题,公厕太少或分布不合理,解决的途径是为人们提供更好更方便的生活设施。但并不能反过来说随地大小便就合理化了。并非只要是社会机制出了问题,嫖妓就合理化了,就不存在道德问题了。 其次,“这里娼妓这个概念是中性的,不专门提出是因为男嫖女和女嫖男在逻辑上是等值的,为了行文简便本文不特别提出,并不是不重视女权”. 但又不能避开现实谈这一问题,是否可以认为社会上的嫖客以男性为多?能不能认为在婚姻中得不到满足的以男性为多?或者认为妓女本身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在嫖妓的行为中的确客观地体现了男女的不平等。 再次,“人总是有性欲的,而压抑性欲则是有违人性的,没有一个人可以不要这种天性(即使被阉割,性欲也会也以其它曲折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很大程度上这就转化为一种权力,同时也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 如果讲到权利(而不是“权力”)就必然进入到法律领域谈问题,毋庸赘言,当今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对权利的保护都是有限度的,从民法的角度看(因该文在行文中表现出把嫖妓看作一般的市场自由交易,一方满足性欲,一方获得金钱)权利的实现至少要遵守平等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当善良风俗认为嫖妓就是有伤风化的,那么嫖妓就违反了这一原则,这是法律原则而非道德问题,不言而喻法律原则是必须要遵守的,而不属于个人的自由。 最后,难道嫖妓是由自私导致的并且“他们的自私本性即便不通过嫖妓,也会以其它方式表现出来。”就使得嫖妓合理化了?这里的自私是否属于“道德”?是否属于“人品”的范畴? 这里还涉及一个人性的问题,按照田文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道德金律”推论嫖妓者是因为其自私本性。似乎人性本来就有所不同,本文认为人本来就是一个善恶的矛盾体,而扬善抑恶正是道德调整的目的,通过道德的教化才使得人能够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到尽可能的克制自身的自私倾向。 “不是嫖妓导致了社会问题,而是社会出了问题才出现嫖妓。社会总是有问题的,因此嫖妓现象总会有,区别在于是否泛滥。如果泛滥,不是道德败坏,而是社会机制出了严重问题。当然,这个问题的另一面是:道德败坏的原因恰恰也是因为社会机制出了严重问题。不过,正如本文一再指出的,需要从发生学角度来看这个导致这个问题的先后逻辑。”我认为这一结论有其合理性,但认识它的意义是社会从整体上应当从何入手解决这些问题,只是寻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但不能反过来证明嫖妓的合理性。正如杀人抢劫也不可能完全没有社会的原因,但不能反过来说这种行为不应当受到制裁和谴责。当然本文并非认同现实中对某些嫖妓者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因嫖妓就把一个人的其他价值一概否定也有“道德吃人” 的嫌疑。一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另一方面,应当在道德认识上引导多元,对属于个人隐私范畴的问题也应当按法律原则对待,充分尊重个人隐私。在我国的确还存在一种观点:只要他做了“见不得人”(大多属于道德评价)的事我就可以说、可以传播甚至可以以此对其棒打。这种泛道德化的倾向需要引导,但这一过程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毕竟我们的目的是追求更加完美的社会和生活。
这事社会中衣歌比部可少的问题。人和人的观点 事不一样的。对有些来说世界上到处都是不满。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夜没有什么的。妓女夜不一定都是下流的啊
?。。。。。。
什么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有好的如减少强奸案历减少,推活经济的发展等.坏的一面如家庭受到破坏,性病的传播等. 楼主这个问提相当的好, 但这种事没法管,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又有哪个年代没有鸡呢?
没嫖过,不知道! 听说她们个个都身手不凡!很烂的!
不上纲上线滴说:个人爱好!
嫖妓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尤其是那些已经有了家庭的人,对自己的另一半忠诚其实是很重要的哦,最其码要尊重对方吧,如果那些结了婚的人还在外面嫖妓实在是很不应该,当然如果是婚姻出了问题,也首先应该想办法解决而不是用这种方式发泄。嫖妓有许多危害,如:1.传播性病,妓女本身有性病传染给嫖客,嫖客再把这种病传染给家人,真的是很可怕的事。2.造成家庭危机。3.扰乱社会治安,因为嫖妓引起的社会治安案件也不在少数......
同意梦中人的说法
嫖妓的人要株九族!
这是周逾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瞎操这份心干嘛?
当今社会不是每个男人都有条件取老婆,所以嫖鸡是很正常的,而且也是合理的``
喀斯特地形不宜游走啊!会迷路的!!
妓——本来就是另类行当,在建国初期已被清理;改革开放后出现了一批富有者,精力过剩后开始玩起‘嫖妓’,就不怕‘爱滋病’附体断了自己的香火。
能不嫖尽量不嫖,实在忍不住了也尽量找大的正规的地方,贵一点不要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皇帝找MM叫宠幸。 俺们找MM叫堕落。
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MMD为什么我们出力出钱还不落好?还是吴嫂好。
在中国人看来那是道德上不容许的但是从古代到现在都有妓女!
社会败坏,道德沦丧的行为提他干什么
其实 你们才是罪恶的 妓女也是人 要是没有妓女 他们会把兽性发泄在你们的身上 万一又多了 N起强奸案怎么办? 比如外地来的民工不找妓女解决问题的话 你们小女孩回家还敢一个人吗 来一个奸一个 来两个奸一双啊 哎 妓女很伟大的
难道嫖妓是由自私导致的并且“他们的自私本性即便不通过嫖妓,也会以其它方式表现出来。”就使得嫖妓合理化了?这里的自私是否属于“道德”?是否属于“人品”的范畴?
想嫖就嫖呗!干吗非要强迫别人认同自己的行为?他喜欢吃臭豆腐,难道别人家也要拿臭豆腐上席。
灵与肉 孰轻孰重?
呵呵,总是有人有道理啊.
人不风流枉少年.何必搞的那么虚伪.试问有那一个不想呢?我就是这样看的.其实人性是很丑陋的.
嫖妓互为因果
搞活经济!有助身体健康!好事!
对不起,楼主你的高谈阔论我没有看完,但我只看前面就已经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我非常欣慰对待妓女一事的理性思想越来越多。 你已经说得很好了,我只补充一些个人建议—— 1、我认为性服务市场应该规范化,应该作为一个特殊服务行业进行纳税; 2、性服务工作者,应该经过严格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卫生常识,应该持证上岗,定期检查身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证; 3、性服务工作者的正当人身权益受法律保护。 我个人认为,只要做到以上三点,就可以从根本上消除性犯罪、性病蔓延、三陪小姐经常遭受抢劫、谋杀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每个人心里都会有那么一点点渴望追求刺激的东西在做怪,自控能力好的就是不嫖不娼的,自控能力不太好的就只好偷偷玩几次,压根儿没想过要自控的就成天倒在里面起不来了。你觉得他败坏社会风气,他却觉得你不懂得生活。人,就那么一点点出息。
自重啊!兄弟,你了解我们现在的道德规范吗?你知道夫妻之间的责任吗?你知道什么叫克制吗?哎,现在的人都疯了.
爱是专一的,爱一个人要对他(她)负责到底,再不然你就不要选择他(她),我从不认为嫖妓有什么可耻,我个人认为一旦你有了你生命中的另一半以后,你要对他(她)有一种责任感,要对得起他(她)我反对婚后嫖妓.
只要不是我的爱人、家人、朋友、同志,随便啊!
社会腐败的表现!人伦堕落的原因。
如果没有妓的话,哪来的嫖客。 如果没有嫖客市场的话,妓也不会成群的。 朋友们,自重吧!
答:你来这里才9天 就把那些为大家提供帮助的人们说成是 僧人 自毁前樽 咸蜘 难道你的目的就明确吗? 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 即使现在把分送出去也是送给另外一些僧人们...详情>>
答:太简单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