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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辞职怎样才能领到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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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辞职怎样才能领到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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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4-13 14:57:51
    首先,你必须在现在供职的单位至少服务了一年,并且该单位也连续为你交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
    其次,你与单位签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盖有单位公章.
    最后,由你本人到社保中心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身份证\社保号码等材料,方可领取.

    d***

    2006-04-13 14:57:51

其他答案

    2006-04-24 09:14:03
  •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二)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四)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2\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一)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累计缴费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三个月; (二)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二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六个月; (三)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四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九个月; (四)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四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十二个月; (五)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及五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s***

    2006-04-24 09:14:03

  • 2006-04-24 08:32:49
  •   这个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请看劳动部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

    风***

    2006-04-24 08:32:49

  • 2006-04-14 08:32:33
  •    1、你必须工作一年以上,并且工作单位也连续为你交纳了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2、你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经劳动部门签证的。
       3、你必须是被动失业,主动失业不能领失业保险。如果你是辞职的,单位解除你劳动关系证明书上明确写明是你提出辞职,单位被动同意的,你是无法领失业保险。与单位协商将失业原因写成个人情况变化无法适应工作,个人同意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办。
      4、办理时你要提供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身份证、社保凭证、经签证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书。
    

    h***

    2006-04-14 08:32:33

  • 2006-04-13 15:42:30
  • 你交满一年以上,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但是辞职是不能领取的,是单位辞退你,你才可以领取。你可以让单位出具辞退你的证明文件,看你们单位怎么给你办了。

    l***

    2006-04-13 15: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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