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出生医学证明是行政行为吗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这里有两个要素: 一.作出行政行为的一定要是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二.这行为一定要是他在“行使行政职权,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医学出生证明虽然在特定场合有着法律意义,但颁发证明的医院不是行政机关,颁发证明也不是在“行使行政职权,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做出的”行为。显然,颁发医学证明不属于行政行为。
不是行政行为。
颁发医学证明不属于行政行为。1、主体医疗机构不是行政机构 2、颁发医学证明的行为不属于行政管理活动 3、医学证明不是行政管理文书
答:指导意见: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不可以更改,户口本上的名字只有到当地派出所更改。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