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预缴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预缴的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答:取得的不动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