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为何不能在税务局随意领取?
发票为何不能在税务局随意领取?
提问者的思路很有道理,发票完全开放,有利于企业经营正常化。企业拿到足够的发票,就没有理由不开发票,就不应当逃税。这是有利于税收的。
但是题主只考虑到了这个问题的一面。开出发票,一方面开票企业会因此缴税,另一方面收票企业会凭此增加成本费用,抵扣利润,实现少缴税。
表面上看,一方开票缴税,另一方凭票抵税,没有什么问题。但结合现代公司制度,它是有纰漏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缴纳的资本为限承担企业的债务。缴税也是企业的债务。如果企业发生困难,濒临破产,或者皮包公司人间蒸发,是有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欠缴的税款的。
而对收票方,只要发票形式正确,不管开票方是否缴纳了相应税款,都可以抵税(某些特殊情况除外)。这就使税务面临收不到开票方的税款,却要因票少收收票方税款的情况。
为避免这个漏洞,现行制度才规定由税务局控制发票的发放。其目的在于确认企业是否在正常经营,并且只发放适当金额的发票,避免企业无节制的滥开发票。
对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制度要求税务局不干预。
题外话,既然税务局有权力决定是否发放发票,那他们会不会滥用权力呢。
答:这么做没有违反税收政策的,是作为个人获得临时收入所以代开发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但是会对您有影响,也就是说实际上您没有取得这笔收入但是在税务机关的系统里,你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