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问题 ?
我的朋友因工资问题找乡政府的分管副书记反映情况,以前反映过几次没解决,而这一次分管副书记态度蛮横不讲理,我的朋友情绪激动和分管副书记发生争吵,并将办公室的价值一百多元的茶几打坏。第二天公安局作出了对我的朋友拘留十天,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请问公安局的处罚是否得当?如果不得当,不得当在什么地方?我的朋友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难说,你朋友已经妨碍了公务,这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你朋友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维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意一楼观点。很难根据一方面的陈述来判断事实经过。
答:一般都是刑事案件才会发放回执单,行政和一般性案件是没有的(转自钟志华律师)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