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处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处应用同样的税收政策吗?
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处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处应用同样的税收政策吗?
如果贵公司只是在沈阳设立办事处,那么实际上和北京的总公司是同一法人代表,也就是说是同一个会计主体,那么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所以不管有没有资金流动都应该由北京的总公司来缴税。 如果,你们在沈阳办事处的时候有法人的存在,也就是说形成了另外一个会计主体,那么就要独立核算,也就是要单独缴税。 总之,不可能在北京和沈阳两个地方同时缴税。
答: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原件); 2、批准证书(原件); 3、企业的申请报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