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发起人协议合法吗?
由于都看好某项目,发起人1和我签订了入股协议,由于没有经验,我以专利技术入股,占20%的虚股,协议规定,虚股只参与分红,无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在不同时间发起人1与另一发起人也签订了另一份入股协议,这两份协议一直被当作机密保密。私下得知另一发起人以营销管理入股,占14%的虚股。 作为发起人协议,怎么能有两份而且是私下签订的协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而且发起人1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没有将我和另一发起人的名字列入股东名单,公司章程也没有让我们签名,这存不存在欺诈行为,这样的协议合法吗? 哪位高手给我出招,我怎样才能解除这份不公正协议?
一、如果入股协议明确约定你和发起人1是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公司,那么: 1、因为发起人1没有履行与你的协议,所以你有权不将专利技术交给发起人1和他设立的公司,也有权禁止发起人1和他设立的公司使用你的专利技术。 具体做法是:你只要不将专利技术的细节告诉发起人1他就无法实际使用你的专利。
如果你已经将专利技术的细节告诉发起人1,他目前可以无需你的帮助独立使用你的专利技术,而且在你声明不准使用之后继续使用,那么你只有通过诉讼解决了。 2、如果发起人1并未以你的专利技术投资作为出资办理公司登记,他的行为就只是对你的欺骗,而非对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因此就不适用《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
二、如果入股协议没有明确约定你和发起人1是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公司,而是一般合伙协议,则需要进一步分析合伙协议的有关内容及各方的履约情况,方能确定你是否可以解除入股协议以及如何解除入股协议。 如果需要提供进一步的帮助,你可以通过爱问知识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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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以该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你们之间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你反映的这一情况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你依此举报,该公司有被撤销的可能。 如上一种办法达不到,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以该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你们之间的合同。 。
答:私人入股别人已经成立了的公司,最重要的一条是明确股东的责、权、利。 作为股东,你准备材料,或者根本就不准备任何材料是无关紧要的走流程的事。参股人家的公司,无非就...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