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捡到的遗失物返还给失主,可以要求失主支付相应的报酬(对否?
把捡到的遗失物返还给失主,可以要求失主支付相应的报酬(对否?)
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草案,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未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的,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有权留置遗失物。现在物权法尚未公布实施,所以捡到遗失物要求支付报酬并无法律明文规定,我认为拾得人希望得到一定物质酬谢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从捡到财物到归还失主,拾得人耗费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如代为保管财物、寻找失主等),理应得到一定的物质补偿。
而“做好事”与得到物质补偿之间并不矛盾,同是“做好事”的见义勇为者,不也同样会得到奖金吗?更重要的是,给拾得人一定的物质报酬,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因为这样做等于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可以起到鼓励拾金不昧、减少非法隐匿的作用。所以你可以提出要求,但由于法律现无强行规定,对方给不给就在于他了。
如果对方提出了悬赏招领遗失物,那你可以按照对方悬赏的金额向对方要求给予悬赏金。 。
只要你认为钱是那么重要你可以要。
这是无因管理.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
可以啊但是法律没规定
对。
答:律师解读《物权法》:拾金不昧可索取报酬 可索取遗失物保管费 案例:南昌市民刘某在遗失一份重要文件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公告,事后,张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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