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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差旅费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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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差旅费补助标准

关于高校差旅费补助标准的及有关财务开支管理的办法        民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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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4-08-10 09:00:27
    高校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般参照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具体的数目每年会有变化,各高校都是参照事业单位补助标准和本地区的标准制定相关的财务开支管理制度。查找了几个文件和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望对你有帮助!你还可以上网查找你所在城市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

    2004-08-10 09:00:27

其他答案

    2004-08-17 23:55:34
  • 差旅费的报销有具体的管理规定,高校也不例外。如果你是财务工作人员,应该有现成的文件规定,如果手上没有,可以找主管部门或到教育管理部门去要现成的文件。除了主管部门的规定,本单位可以视级别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如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补助费等管理办法。

    1***

    2004-08-17 23:55:34

  • 2004-08-16 14:49:24
  • 太多了,我写不完的,这里有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工作餐等开支标准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执行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你看看吧。
     

    1***

    2004-08-16 14:49:24

  • 2004-08-11 18:07:08
  •   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天数(日历)计发。 
    第二条  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开支标准 
    一、住宿等级标准 
    职务 
     住宿标准(元)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正校级 
     90 
     110 
     
    副校级(正高职) 
     80 
     100 
     
    正处级(副高职) 
     70 
     90 
     
    其他人员 
     60 
     80 
     
      
      
      
      
    注:去县级出差按一般地区标准减10元掌握。
      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及海南各城市。 二、开支办法 1、出差住宿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超标准的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条 交通费开支办法 一、正校级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席或轮船二等舱位;副校级(正高职)可乘飞机,火车硬软或轮船三等舱位;其余人员因公务急需乘飞机的,须经校长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校级领导因公务需要,随行人员限一人乘坐飞机。
       二、乘火车,从晚上八点至次日晨七点之间或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购买卧铺而没有购买者,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助费;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的,分别按该车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助。
       三、出差期间不分职位高低,市内交通费一次性包干使用,每人每天10元,当日往返的20元,学校安排交通工具的一律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四、与乘交通工具和住宿无关的费用,不得作为差旅费报销。 第四条 住勤补助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省内每人每天10元,省外每人每天15元,特殊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每人每天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计发伙食补贴费)。
       二、司机出差伙食补助。司机去北京、天津、石家庄执行公务,当日往返的每人每天补助25元,不是当日往返地每人每天17元;去承德、张家口、邯郸、秦皇岛及偏远地区的每人每天25元。其他地区不分远近每人每天12元。出差住勤期间省内每人每天10元,省外每人每天15元。
       三、按规定领取野外、劳保、执勤津贴人员,出差期间停发津贴补助。 四、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且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较高原因,到省外出差在途期间,连续坐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第五条 外出进修学习 一、长期(一年以上)学习的由所在部门领导、主管校长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查报校长批准,短期(一年以下)的由所在部门领导、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查报校长审批。 二、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每学期只报销一次往返探亲路费。
      短期学习只报销一次往返差旅费。 三、学习期间伙食补助标准。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按出差补助。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每人每天补助2。5元;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每人每天补助2元;一年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1元。 第六条 出差范围及报销 一、出差范围 原则上限于参加省教育厅会议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公务事项。
       二、出差批准权 1、参加各种会议和其他公务活动,省内(含北京、天津)一般人员由部门领导审批;中层干部由主管校领导审批。省外由主管校领导与校长研究审批。 2、社团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确需参加的,由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由校长审批。出差期间只报销差旅费。
      其他费用自理。 3、招生和带队实习人员出差,分别由学生处和教务处提出名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各主管校长批准,报校长备案。(交通工具只限车、船) 4、寒暑假期间不论何种情况出差一律由主管校领导与校长研究审批。 三、出差手续办理 不论何种出差情况,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出差前未经有关领导批准的,返校后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审批 不论何种性质出差,凡省内(含北京、天津)出差的,由派出部门领导审批;超过1000元的由主管校领导审批。省外出差的经主管部门领导、主管校长签字,校长审批。财务科科长负责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签字。财会人员依据差旅费开支规定,严格审查报销内容,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有权拒绝支付。
      出差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绕道探亲、访友、旅游的,其开支费用自理。 。

    1***

    2004-08-11 1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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