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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投诉,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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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投诉,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想投诉我原来的公司,因为无故扣我们的工资。请问需要什么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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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5 08:03:25
  • 先找好证据再写状旨交法院啊

    d***

    2006-08-25 08:03:25

  • 2006-08-22 22:28:06
  • 找律师咨询一下

    d***

    2006-08-22 22:28:06

  • 2006-08-22 18:28:57
  • 去劳动部门说清楚!

    秋***

    2006-08-22 18:28:57

  • 2006-08-22 15:13:14
  • 想投诉我原来的公司,因为无故扣我们的工资。请问需要什么步骤? 
    答: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能提供有关证据最好.接下来等回音就可以了.

    上***

    2006-08-22 15:13:14

  • 2006-08-21 17:07:27
  •   劳动仲裁 
      
        一. 含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 劳动仲裁诉讼受案的范围 劳动仲裁素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以且应当适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简单讲,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呢?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
      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
      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
      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三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以书面的形式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人。 2、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受理范围时间,书面形式7日内答复当事人。
       3、立案后案件在60日内结案,一般案件30日内结案人。 4、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当事人,并申请结案。   。

    1***

    2006-08-21 17:07:27

  • 2006-08-21 16:08:46
  •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2、在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不必非要是你离开公司60日内);
    3、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雪***

    2006-08-21 16:08:46

  • 2006-08-21 15:25:54
  • 先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再到人民法院起诉.

    满***

    2006-08-21 15:25:54

  • 2006-08-21 15:20:31
  • 1、在你离开公司六十天内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
    2、要有你应当得多少工资、公司实际给你多少工资的证明即可。

    5***

    2006-08-21 15:20:31

  • 2006-08-21 15:13:01
  •   一)受理对象:本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二)受理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三)工作程序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2、接到仲裁申请书后7日(法定时间7日)内决定受理与否,决定不予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法定时间7日)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3、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法定时间7日)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组成仲裁庭,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内(法定时间15日)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4、开展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 5、先行调解,开庭前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调解无效决定开庭。 6、仲裁庭审理案件,于开庭4日前(法定时间4日)将书面通知送达双方当事人。 7、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在7日内(法定时间7日)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 8、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法定时间60日)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经区仲裁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报经批准的仲裁时效中止的除外)。
      并及时制作仲裁裁决书。 。

    许***

    2006-08-21 15:13:01

  • 2006-08-21 14:51:35
  • 准备:劳动合同(或能证明有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扣”工资的证据材料。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解决。如对仲裁裁定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

    l***

    2006-08-21 14:51:35

  • 2006-08-21 14:51:09
  •   (一)受理对象:本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二)受理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三)工作程序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2、接到仲裁申请书后7日(法定时间7日)内决定受理与否,决定不予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法定时间7日)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3、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法定时间7日)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组成仲裁庭,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内(法定时间15日)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4、开展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 5、先行调解,开庭前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调解无效决定开庭。 6、仲裁庭审理案件,于开庭4日前(法定时间4日)将书面通知送达双方当事人。 7、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在7日内(法定时间7日)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 8、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法定时间60日)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经区仲裁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报经批准的仲裁时效中止的除外)。
      并及时制作仲裁裁决书。 。

    2006-08-21 14:51:09

  • 2006-08-21 14:45:36
  • 60日内可以向劳动仲裁投诉啊。可以举证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举证约定工资无故克扣,就能要回被克扣的工资和25%的赔偿金。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

    1***

    2006-08-21 14:45:36

  • 2006-08-21 14:44:05
  • 向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局投诉,这个局有负责劳动仲裁的专门人员,同时也可以去当地人们法院起诉。

    洞***

    2006-08-21 14: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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