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的民事诉讼
在有前因的情况下,对方用同一部小灵通以短信的形式发送恐吓信息. 现在我母亲被人用剪刀刺伤.(肇事者没有捉住,并且没有充分的证据怀疑是对方所为.) 对方的两次(多份信息都保存在移动电话里.)只是无法肯定其小灵通的户主是对方本人. 现在想问的是: 如何才能申请查看机主资料.(案发后已经报案) 以小灵通的短信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对方的信息有明显的恐吓意思.)
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去查实并处罚。
你直接去人大,或者找新闻媒体曝光此事,将事情闹大,造成社会影响,让天下的人知道您的委屈。再找司法机关,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这件事情。
告他 还可以要点精神损失费
抓住他打死他。
我母亲被人用剪刀刺伤.(肇事者没有捉住,并且没有充分的证据怀疑是对方所为.)对方的两次(多份信息都保存在移动电话里.)只是无法肯定其小灵通的户主是对方本人.问1.如何才能申请查看机主资料.(案发后已经报案)2.以小灵通的短信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方的信息有明显的恐吓意思.) 答:1.将手机中的接受的短信先做证据保全公证。提交给报案的公安机关让他们查证机主。 2.可以起诉。这是我国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楼主颠倒主次了。你必须把“前因”弄清楚、解决了,后面的问题全部都迎刃而解,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后面的次要问题上。 另外你要找小灵通机主,也很容易,找点门路倒查过去就行了。如果你能确定是谁干的,顺着来路直接发个短信过去,指名道姓提出警告。真的是他,他要么停止,要么跳出来,反而露出尾巴。 你要知道,恐吓内容是特别有针对性的。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就是如此意思。不过,这种下九流伎俩,往往也说明本人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无需过于担心,到时一并算帐。
即使查证了发恐吓短信的机主是谁,也很难让他承担民事责任。 1.如果想让机主就受伤的实质损害承担责任 楼主自己也明白,证明不了就是机主干的。发了恐吓短信,不一定就要真正实施。对吧? 所以这是不成立的。 2.如果以受到惊吓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非常狭窄,而且,如果没有很严重的后果,一般法院不会支持。 所以楼主就不要考虑这条途径了。 当然,先把机主查清楚也是必要的。然后再想办法。
首先,你要先到公安机关以恐吓罪立案.因为恐吓和骚扰的犯罪行为类似.通过以恐吓立案至少可以排除对方仅仅是骚扰,为以后的调查取证甚至上诉作好准备. 其次,如果你要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你要举证,比如证明该小灵通手机确为该人所有,并且其他人没有使用该手机的可能,此人发送的消息严重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你(或你家人)的权益
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查 ,这个是公安人员要做的,取证工作。 信息如果发过,在总台也成查到
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查
答:这不是刑事诉讼,也不是民事诉讼,而是治安管理处罚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