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被盗用,企业应否承担责任?
业务员盗用企业公章办理私人购销业务,后对方企业向我企业追讨货款,其时,业务员已离职。 请问,1、我公司应否承担此责任?即清偿货款。 2、业务员此行为在刑法上属于什么罪? 3、如果被盗用前企业已向公安备案报失,是否可免责?
1\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对抗善意的相对人(业务员的行为构成代理) 2\合同诈骗 3\具体看报案时间和签定合同的时间的先后,时间不同后果也不一样
1、该业务员属于诈骗行为,可以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罪。 2、单位应当承担公章管理失误的责任。因为,诈骗属刑事犯罪,贷款清偿属民事案件,应当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处理完刑事再处理民事。 3、办案是义务,不能“完事大吉”,管理过失责任不能免除。 4、贷款人(银行)也有审查过失责任。
答:可能是制作虚假文件罪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