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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量刑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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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量刑有多重?

我的家庭很困难,我的父亲年纪很大.身体也不很好.我和我的母亲姐姐也没有来往.我和父亲都没有工作.家庭的经济条件不好.前一个月的时候.一天我打电话给我朋友.朋友喊我过去,过去以后才知道他们在入室盗窃,我来了以后就带我一个,但是我没有参与盗窃,我在很远的地方等他们帮他们看摩托车,虽然当天晚上没有偷到东西,但是第二天我又和他们一起去了,没次我去了我都没有进别人家,他们偷到钱也会带我分,我都帮他们看摩托车,摩托车一般都离他们盗窃的地方很远 都在一里路之外.我们一起是5个人,除了我之外他们都进去过别人家只有我没有进去过.我知道他们盗窃了现金就有将近5000,32寸超薄电视一台.21寸电视一台(抵押了300元我分了50元 后来我又花钱拿了回来放在家里看)还有三星数码相机一架 ,神舟笔记本电脑一台.香烟4条(价值1300元)我总共分到赃款300元,夏新手机一部,香烟5 6包,他们一起干了10几次 我参与了4次 其中第一次我朋友指挥我把防盗窗弄开,那次偷到了神舟笔记本电脑还有价值1300元的香烟,我就分了5 6包香烟,第二次偷到21寸电视一台,我分到50元 第三次偷到300快钱 我分到110元钱 第四次偷到夏新手机一部 三星数码相机一架 我分到手机, 各位哥哥姐姐 我今年才20岁 我不想坐牢 我以前也没有做过牢 我怕我坐牢以后我爸爸怎么办 请那位帮帮我 我该怎么办 如果真的要做牢 我会判多长时间?谁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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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11-06 23:47:16
      我是个律师,凭我的直觉,在昨天看到你的提问时,我就感到你说的是真实的事,而且心里正在非常矛盾,迫切需要大家的帮助。
    网友们已经谈了许多,多是诚恳而正确的,为了让你理清思路,我再来说一下几点:
    1,从你陈述的情况看,这是一起共同盗窃犯罪案件,说团伙或集团犯罪都不为过。
      数额大概在两万至四万之间。属于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到底够哪个界限,还要看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价格,以及你们当地确定的数额标准。 2,数额巨大和特别巨大的界限,最高人民法院是这样规定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标准。这里我想告诉你的是,除了一些大城市 ,一般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标准悬殊不会很大。另外,价格评估也是个问题,比起一般群众的认定可能要高一些。
       3,量刑幅度: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从犯和自首,则分别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所谓从轻是在幅度之内,所谓减轻是在幅度以下。比如十年以上至无期这个档次,判十年就是从轻,九年以下就是减轻。
      对于你这个案子,如定数额特别巨大,起点就是十年。要想三五年,那就一定必须减轻处罚。 4,你的量刑可能:如果定数额巨大,你为从犯,且有自首情节,那么减轻处罚可判三年以下,则还有可能判处缓刑。如定特别巨大,即使减轻处罚,判你三到五年也是正常的。
      而前提你是从犯,且必须自首。还有,告诉你一点,自首不光是去投案,而且必须以坦白为前提,否则是够不成自首的。 5,北方狼等让你去自首,我的建议也是这样。否则,一来你天天惶惶不可终日,二来抓住了就失去了从轻、减轻的机会。就算抓不住,你究竟要躲到哪一天?因为已经立案了,你的追诉时效是永远。
      你好好考虑吧,如果决定自首了,你先写个悔过书,我可以帮你改。然后,我来帮你联系你当地的公安机关后,陪你去自首。我相信法律的严肃性。三思! 。

    非***

    2006-11-06 23:47:16

其他答案

    2006-11-05 07:53:38
  • 现在这社会太乱了,自己能够重新开始才是真的,找个陌生的地方重头来过,尽可能的回报社会,减小心理负担,

    1***

    2006-11-05 07:53:38

  • 2006-11-04 19:00:11
  •   
    你说的这事儿,问题是严重的,楼上几位已经把法律上的相关处罚讲得很清楚了,我这不想再重复。
    我想说的是,四个字:“回头是岸”。
    你应当立即停止与参与犯罪活动,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检举其他人的犯罪行为。这样,由于你仅属于从犯,且涉足不深,参与次数不太多,所得脏款脏物也不是很多,更为重要的是,你若主动自首并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有功,会从轻处理甚至极有可能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送你参考: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北***

    2006-11-04 19:00:11

  • 2006-11-04 13:47: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第六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问题《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详细的规定,应视不同的情况而定。同时,根据司法解释“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也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在法定的范围内有所差异,应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确定。
       1。手机算在盗窃金额中吗?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手机是李某对张某的赠与行为,不属于盗窃金额范围内,本案的盗窃金额只是这个笔记本电脑的市场价格。 2。张某和李某如何量刑,会判几年? 张某和李某属于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但不同地区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规定不禁相同,从而量刑也会有所区别,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金额大致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3。张某会从轻处理吗? 张某属于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案中我认为张某不会免除处罚,因为案发后张某接受了李某对其盗窃行为的答谢,即手机。所以只能减轻处罚。 4。可不可以说是职务侵占 本案张某只是胁从犯,所以应按主犯的行为定罪量刑,而李某显然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张某只能认定为盗窃罪的胁从犯。
      不过不用担心,减轻处罚后未必比职务侵占罪判的重。 。

    冰***

    2006-11-04 13:47:39

  • 2006-11-04 11:45: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第六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问题《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详细的规定,应视不同的情况而定。盗窃20000元依据以上法律规定,属“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决应根据有无“其他严重严重情节”和其社会危害的大小而定。
      同时,根据司法解释“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也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在法定的范围内有所差异,应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确定。 。

    夏***

    2006-11-04 11:45:08

  • 2006-11-04 11:41:27
  •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f***

    2006-11-04 11:41:27

  • 2006-11-04 11:38:45
  • 从你的介绍来看,你属于从犯,而且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如果能够主动到派出所自首,并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可以算有立功表现,法律对你的处罚会比较轻,甚至会免于处罚。好好想想吧,你真的还很年轻,不要再和他们那些害群之马在一起了。找个远离他们的城市,找份工作,有份收入,学点技术,快乐地享受你的美好生活。我会祝福你的!!

    富***

    2006-11-04 11:38:45

  • 2006-11-04 11:36:42
  •   已经构成盗窃罪的从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小***

    2006-11-04 11: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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