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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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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工资的问题。

在账务处理中,如果有基本工资,实发工资=基本工资-应扣个人承担保险,那么在看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时,是以基本工资为准,还是实发工资为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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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11-04 15:31:59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q***

    2006-11-04 15:31:59

其他答案

    2006-11-04 13:28:00
  • 应付工资没超过1600元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即,工人的所有应付工资总额-楼上朋友说的“三险一金”-1600=应纳税额       例:1/2000-1600-88(假如扣保险)=312(要交税312*5%=15.6元);2/1650-1600-88=-38(不用交税)

    樱***

    2006-11-04 13:28:00

  • 2006-11-04 13:19:06
  • 以实发工资+超过国家规定以外的保险为准。个人承担的保险要区别对待,如果是社会保险: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可扣除,但如果是商业保险,则并入工资交个税;住房公积金在国家规定比例以内可据实扣除,超过国家规定比例以上部分,则要并入工资交个税。

    z***

    2006-11-04 13:19:06

  • 2006-11-04 11:59:56
  • 对于计算个人所得税,以应发工资为基数,然后扣除标准的扣除费用,1600元,然后扣除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这三金一险,剩下的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

    1***

    2006-11-04 11: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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