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外国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目前世界各国的继承制度可大致分为两类:直接继承制度和间接继承制度。尽管两种继承制度差别很大,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把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加以考虑。 1、直接继承制度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直接继承制度。按照这种制度,被继承人死后,其遗产直接转归继承人,债权归继承人享有,债务归继承人承担。
直接继承必须解决两大问题:第一,要保证继承人不因继承而受到损害;第二,要保证遗产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为此,大陆法系国家采取了以下主要的制度: (1)接受和放弃继承制度 按照法国、德国、日本等国以及我国台湾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处于这样一种法律地位:他取得继承选择权,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无条件接受继承(无限责任继承),选择以有限责任为条件接受继承或者放弃继承。
如果继承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示选择,则推定为无限责任继承。由于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都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因此继承人在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简言之,这些条件主要是,要在法定期间内进行选择,要保证遗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得有侵害、隐匿遗产的行为。
继承人违反上述要求,即丧失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而依法强行其按无限责任继承遗产。其程序主要是,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向国家主管机关表示有限责任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思,如果选择有限责任继承,还须递交忠实准确的遗产清册。主管机关一般为遗产法院或家事法院,也有的国家规定为公证处。
由此可见,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制度既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又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其主要作用是清楚地确定遗产范围,进而保证遗产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强制的无限责任继承则是对继承人欺诈债权人行为的制裁,从另一方面看,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2)遗产管理制度 在接受和放弃继承制度之外,大陆法系国家还规定有遗产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债权人如发现继承人的行为可能损害自己的债权时,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建立遗产管理。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应宣布对遗产进行管理,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建立遗产管理后,继承人丧失管理遗产的能力。这样就可以保证遗产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间接继承制度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间接继承是英美法系国家采取的继承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继承开始后,遗产不是直接转归继承人,而是作为独立的遗产法人,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负责管理。
在这种制度之下,被继承人的债务由遗产法人承担,其债权归遗产法人所有,遗产所产生之收益归遗产法人,遗产所产生之负担由遗产法人承担。遗产管理人在缴纳税款、清偿债务、执行遗嘱以后,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的指定将剩余遗产分配给继承人。总之,在间接继承制度之下,继承人决不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
间接继承能够公平的保护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的防止欺诈债权人行为的发生。 但是这种制度的实行需要其他条件,特别是司法条件的配合,因为在这种制度之下,几乎每个人死后都须有由有关国家机关出面处理继承问题,没有健全的专司遗产继承的法院或其他专门机关,这种制度是难以实行的。
此外,老百姓是否愿意让国家机关来插手继承事务,也是这项制度能否实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相比较而言,直接继承制度较为适合我国的国情。
答:一、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措施 (一)赋予债权人抑制公司在即将破产清算前非法处分公司财产的行为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已是被各国立法、判例和学说承认的事实。公司独立...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