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资产的处理要注意什么?
出售固定资产的处理要注意什么?
增值税转型后,出售固定资产要征收增值税,原“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不再执行。财税[2008]170号文规定,自 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销售、处置已抵扣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的同时,填报相关《固定资产销售处置情况表》,报告企业固定资产销售、处置税务处理的明细情况,防止税款流失。
答: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