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应怎样判决?
妹冒姐名办结婚,离婚诉讼应怎样判决?
婚姻无效是指在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的国家,对已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发给结婚证的当事人,因其婚姻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而宣告该婚姻关系自始不成立,原结婚登记应予撤销的一种法律状态。本案原被告是1995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的,应适用1994年2月1日公布施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有权撤销婚姻登记,宣布婚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还可以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答:诉讼离婚中的调解和判决 1.诉讼离婚中的调解 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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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婚燕尔,不亦乐乎。但有的新郎却有说不出的烦恼,就是每当性生活时,刚刚接触妻子性器官,或阴茎刚进入阴道,就会过早地发生射精,这种现象称为新婚早泄。 新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