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关犯罪和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事项不能授权呢?
为什么有关犯罪和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事项不能授权呢?
下列事项也不能授权国务院制定行 政法规:一是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事项;二是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 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事项;三是有关司法制度的事项 等。为什么这些事项不能授权呢?第一,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它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集中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全体人民的代表机关。因 此,有关全体公民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的事项,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 机关决定。而犯罪与刑罚,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其立法权只 能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应让渡和转授。
第二,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也是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事项,其立法权也只能专属于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刑法已将剥夺政治权利作为刑罚的一种予 以规定,但i,由于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 和自由,是公民十分重要的权利,对公民违法行为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定,任何机关都不得擅自设定剥夺政 治权利的处罚。
答: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