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如何办理?
嘉兴市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如何办理?
事项名称: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事项编码:JXHRSS-FXZXK002 受理部门:养老保险处(冯黎明) 受理地址: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办公楼5楼养老保险处 联系电话:0573-82228829 服务对象:用人单位或劳动事务中介机构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228812 设立依据: 1。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试行意见》(浙政发[1993]227号); 2。《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年修正)。 受理条件: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参加工作、国有企业或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连续工龄政策。
审批数量: 无限制 申请材料: 在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前,由企业或劳动事务中介机构申报: 1。《职工视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审核表》2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3。职工个人档案; 4。
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申报?初审?受理?审查?审核?审批?认定。
答:在社会保险中,职工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即: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当地(或所在单位)在未实施养老(或医疗...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