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规定自10月7日起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 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全部
答: (一)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详情>>
答:购买90平米以下的房子,并不是不交契税,而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文件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详情>>
答:限购的房子只是立项为住宅的房子,你可以买立项为别墅 商业 酒店式公寓的房子。也是大产权的商品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