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诉讼中证据收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环境侵权诉讼中证据收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了环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受害人即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对自已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赖的案件事实承担的举证责任主要为: (1)被告实施了污染损害行为; (2)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因此遭受了损失。 而加害人即被告若试图辩驳受害人的请求,就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举证: (1)具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情形,如不可抗力、受害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第三者具有过错等情形存在; (2)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那么在具体的环境侵权案件中,具体由哪一些人或单位应当收集哪一类型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案件当事人为达到诉讼目的应当如何准备证据?通俗地讲,即谁可以收集证据,应当收集哪些证据。
答:1、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