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借款 交付事实的,人民法院将如何审理?
出借人仅提供借据佐证借贷关系的,应深入调查辅助性事实以 判断借贷合意的真实性,如举债的必要性、款项用途的合理性等。出借人 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交付事实的,应综合考虑出借人的经济状况、资金 来源、交付方式、在场见证人等因素判断当事人陈述的可信度。对于大额 借款仅有借据而无任何交付凭证、当事人陈述有重大疑点或矛盾之处的,人民法院应依据证据规则认定“出借人”未完成举证义务,判决驳回其 诉讼请求。
答:如下: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