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证员执业证书初审办理流程是什么?
清远公证员执业证书初审办理流程是什么?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科员、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 5.决定: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准予通过决定书》,并报送材料给清远市司法局审核,由清远市司法局报广东省司法厅审批决定,广东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广东省司法厅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6.取证:广东省司法厅制证后,由清远市司法局通知申请人到清远市司法局领取办理结果、发放证件。
答: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申请港澳居民律师)或者台湾地区公证机构(申请台湾居民律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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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35698456(麻烦设为好评,O(∩_∩)O谢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