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逃跑能够“一逃了之”吗?
犯罪后逃跑能够“一逃了之”吗?
犯罪行为的追究是有时效限制的,称为追诉期限。简单地说,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之后逃跑了,经过一段时间,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追诉期限的时间是不一定的,但是最多为20年。对于本案而言,犯罪嫌疑人刘某所犯之罪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也就是说,如无其他特殊情况,犯罪20年后可以不再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1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答:案例分析:朱某和于某是某村村长的候选人,因为朱某最终当选,于某很 是不服,夜里便潜到朱某家中,将朱某当场杀死,朱某的妻子在混 乱中被砍了三刀。于某行凶后立即开车...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