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发票的报销怎么处理?
跨年度发票的报销
(1)会计上是可以列支的,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比如2008年10月份的发票,如果2009年来列支一定是不行的。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只能在2008年列支的。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明细账采用的就是固定资产卡片账,也就是单独账页的那种。
答:单从帐务处理来说,跨年度的帐是可以报销的。但从企业经济管理及会计制度的要求来说,有的是可以报的,有的是不允许报销的. 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1、单纯从企业利益来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