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有哪些含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有哪些含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政府依法收回用地单位和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报往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建设,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经划拨批准的土地。 对1、2种情况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答:(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详情>>
答:就是说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啊。我之前就是报的这样的学校,还不错的一家,在民勇。在学校的时候报过,但是挂了一科,也没补考,就彻底挂了。。。然后很久也没考,当时没那个...详情>>
答:计算机科学40年代数字计算机产生后,计算技术(即计算机设计技术与程序设计技术)和有关计算机的理论研究开始得到发展详情>>
答:现在继续教育都是网上进行,考试也是在网上,题很简单,很好过的,呵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