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哪些行为会被给予记过处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哪些行为会被给予记过处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 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 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三) 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 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五) 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 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七) 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 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答: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详情>>
问:补哪种钙最适合?急啊!我家宝宝缺钙,但一直都在吃伊可欣和儿首的葡萄糖酸钙,但还是...
答:妈咪宝贝补钙Q&A Q1:每天补钙的最佳时间是什么? A:一般来说,任何方便的时候都可以服用钙片,进行补钙,这一点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 Q2:补钙过多会有什么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