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出的对帐函
我公司给一家欠款企业发了对帐函,对方也加盖了公章,但是对方加盖的公章上名称和我公司发出的对帐函上写的名称不一致. 对方是一家企业,两块牌子.我们也知道他们是一家,那么这种对帐函有法律效力吗?我们能否根据这个对帐函起诉对方?
SOS--SOS--SOS 听我一句话,你们现在绝对不能草率起诉,否则将面临着极大的败诉风险。 以下是你所陈述的情况: “我公司给一家欠款企业发了对帐函,对方也加盖了公章,但是对方加盖的公章上名称和我公司发出的对帐函上写的名称不一致”。
“以前和我们发生业务往来的是阳光公司,后来,他们又新成立了一家名叫月亮的公司,原来的阳光公司仍然存在,法人代表不一样,股东也不一样,这次给我们盖章的是月亮公司,我们的对帐函抬头上写的是阳光公司”。 根据你的以上陈述,事情非常明确: 1,对方不是“一家企业,两块牌子”,而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 2,月亮公司的对账函不能作为证明阳光公司欠款事实及欠款数额的证据; 3,这种对帐函对于你们向阳光公司主张债权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因为与你们的诉讼没有相关性; 4,你们给欠款企业发出的对帐函是你们主张权利的证据,但还缺乏阳光公司欠款事实及欠款数额的证据; 5,你们现在当务之急必须找到阳光公司拖欠你们的欠款以及欠款数额的相关证据。
比如重新盖章、重新对账、录音、电话,或者月亮公司就是阳光公司的相关证据。 切切!相信非常一般人。 。
这分对帐单不可以作为针对阳光公司的诉讼证据。 你方发出的对帐单应视为债权的主张 月亮公司不明不白盖章确认 只能说你公司和月亮公司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 月亮公司和阳光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公司(法人代表不一样,股东也不一样) 所以,你方既然是阳光公司的债权人,向阳光公司主张债权就需要阳光公司对对帐单的确认。 否则,你公司的诉讼请求将的不到法院的支持。
这个对账函可以作为你们诉讼的依据。 但是这个对账函的证据效力如何,还看证据本身。 注意:以上仅供参考,不作为行动的依据。
对方是一家企业,两块牌子.我们也知道他们是一家。我们能否根据这个对帐函起诉对方? 既然如此,对账函有法律效力。 你们发出来对账函,就算有主张权利的证据,只要对方收到或应当收到,诉讼时效就中断,重新计算。 你们可以根据对账函起诉对方,不管是盖得哪个单位的章,盖章的单位就有接受的义务和责任。况且,他们是一家。
答:对帐分为日常对帐和年终时对帐 日常对帐,给你个格式供参考: 致:***公司 请核对下表中往来帐款。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对帐函后进行确认、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后交我公司经...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