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工伤待遇

首页

工伤待遇

教师在上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能否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如不能,则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07-02-08 10:15:47
  •   一级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保险基金
    伤残津贴
       2。工伤保险基金
    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1。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基本医疗保险: 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用人单位、个人 五级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保险基金 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伤残津贴(不能安排工作的) 1。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按月发放) 2。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提出解除、终止合同)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2。用人单位 七级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2。用人单位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按月支付) 。

    冬***

    2007-02-08 10:15:47

  • 2007-02-07 19:08:48
  • 这属于工伤,法规中明确规定了这一点,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l***

    2007-02-07 19:08:48

  • 2007-02-03 22:10:29
  • 这是个暂时未解决的法律问题。有鉴于此,北京市05年已出台《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其他地方的规定就不太清楚了!

    l***

    2007-02-03 22:10:29

  • 2007-01-31 21:15:52
  • 《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目前具体操作办法,就是由所在单位比照工伤待遇处理。

    北***

    2007-01-31 21:15:52

  • 2007-01-31 20:03:28
  • 咨询一下律师。

    大***

    2007-01-31 20:03:28

  • 2007-01-31 16:57:42
  • 怎么不能,学校要不是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老师的工伤请咨询当地人事局
    

    y***

    2007-01-31 16:57:42

  • 2007-01-31 16:02:02
  • 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学校作为事业单位而不是企业,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但是好像还没有制定出来。

    z***

    2007-01-31 16:02:02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