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的工资怎样计算?
工资是3500元,1月份请假4天,但是公司规定星期六要换班的,因为要读书所以没去.结果这个月被扣除了800多块,我是外地户口,只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感觉扣除的太多了,问财务,她们说就是这个数.很无奈!请大哥大姐们帮忙给点道理.谢谢!
国定假一周休两天,那么按一月31天来算,你应该上班23天.个人认为3500除以23再乘上4,所得就是你该扣的钱. 你的公司有什么事先已明文规定的奖罚条文,你也要考虑进去. 最好问问人事科,因为相关的公司及法律条文他们是最清楚的.也有回答你的职责.
首先看看你4天没有去,是请的病假还是事假,一般来讲,事假从劳动保障政策上来说是没有规定的,主要看你单位的规章制度;病假工资则是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举例说明:在2007年1月份,实际工作天数是23天,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是600,那600的80%是480,480/20.92=22.94,你病假期间的4天工资是22.94*4=91.76,该月份其他工作天数的工资计算:3500/20.92=167.3,19天为167.3*19=3178.78,那么你在该月份的工资应该为3178.78+91.76=3270.54,当然这是含税的。
按照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 企业职工的日工资计算为: 日工资等于月工资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那么你请假4天至少应该扣除:3500÷20.92×4=669.2元 如果加上个人所得税的话,公司扣除你800多块,个人认为是合理的。
答:每个月的工资除以正常上班的天数.打个比方一个月工资是1000,实际工作是26天,可以用1000/26,这样算的话,工人请假的话就不合算,加班比较合算.当然你也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