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这段时间发现在爱问中有很多人在自问自答?有什么办法可以制止吗?

首页

这段时间发现在爱问中有很多人在自问自答?有什么办法可以制止吗?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7-03-14 22:11:07
      您别说我反动。
    您的问题,完全出于“复仇”的需要而提问的吗?
    现有的打击作弊只能打击小打小闹的自问自答,而不能打击真正的作弊分子?
    例如,如果我提问,没有悬赏,那么,一次自问自答,只能得到11分。如果100分悬赏,那么即使被处罚,还是有利可得的?
    许多人都发现了这一点。
       20、30、110……相信爱问这一点也是希望能让作弊分子回心转意,而不是像某些所谓论坛一律封杀。 但是,现在我们发现这一点,不去想为什么爱问要这样设定处罚分数,而是胡乱提出自己的方案:严惩、一次扣1100分、就地封号……?! 还有就是,如果是采取自问自答来解决自己问题的人,请问,这样的人一定就是丧尽天良的、只顾自己利益而不会去关心他人的? 我的意见是,我所说的自问自答的用途,的确需要考验自问自答者的自制力。
      否则,还是会出现“作弊”的现象。 自问自答作弊刷分(先用这样的说法)并且被严惩,而且本人也要改过自新后,是要继续打击下去,直到该用户彻底筋疲力尽、从此销声匿迹;还是放过他,让他改过自新? 换言之,就是说,对于违反规则的人,是应该不分青红皂白、不问是非,一律先处斩,还是不管是否犯错,首先要问清楚为什么要违规、违规的影响之后,才酌情处罚? 另外,如果是采取自问自答来解决自己问题的人,请问,这样的人一定就是丧尽天良的、只顾自己利益而不会去关心他人的? 也即用自问自答来解决自己问题的人,即使有更好的回答,也不会去采纳,而只是让别人“伤感情”? ======= 别人没有回答,自己也根本不知道最佳的答案:直接撤销,但是对于初级用户损失较大。
       别人不知道答案,自己在提问后快过期的时候从某些途径获得答案:开小号回答,在选择您认为最佳的回答。前提是您认为您的回答正确。 将无满意回答的悬赏分还给悬赏者自然不行。那么如果我提问,然后得到解答,我不想把这些分全部送给别人,我撤销,最后我没有损失。
       请问诸位,我们现在的规则很公平吗?!您去一些比较偏僻的分类看看,100分悬赏但只能收到灌水诸如“顶”、“嘻嘻”之类的回答的问题是不是少数! 按照某些人的观点,那爱问就是霸王条款了? 请各位想想: 1、“霸王条款”是否违法? 2、是否少数人的应得权益必须迁就多数人的应得权益? 作弊与否,关键还是时间的问题: 预先知道答案,然后提问、小号回答:作弊 不知道答案的情况下提问,无人回答,事后知道答案,用小号回答:不算作弊。
       自问自答本身并不是作弊,只是因为自问自答的目的,如果您为了能够解决您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看,不仅不能算作弊,而且各位灌水回答者还应该为此而感恩。如果他是为了积分,这才算作弊。 我希望认清楚这点,这个自问自答仅仅是表现形式的不同,如果没有利益因素,在爱问没有采纳自己,怎么算作弊?就算是作弊采纳了,这样定名都是不科学的,因为自问自答如何一定和作弊划等号呢?如果这样定名,我们100%所有的人在阐述自己观点时都是作弊? 某些人说,法不容情,是不是?法律的创造,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管理人们、为人们造福,使得人们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获得更多自由,更好地生活。
      这样说,法,是情所在。 如果法不容情,那么是不是这部法律就是完全为了钳制人类、限制人们自由,让人们一个个全部成为奴隶的法律??! 某些人认为我说的这一切完全为了所谓的积分。其实,积分根本一文不值!某些人能够在爱问规则的框架下作弊刷分,做各种“合法”的事情,并且因此而获得大量积分,但这都是完全不合理的所得,但是他们一直以来都没有获得处罚,因为他们是在爱问规则的框架下进行各种实质上伤害他人的事情,这才叫伤感情! 反倒是某些在爱问规则的框架外的合情合理的、没有伤害他人的事情,还要被处罚!只因为是在爱问规则的框架外! 如果,我们非要为了某种游戏规则而失去我们应得的,请问,这样的游戏规则还有意义吗?! 我的建议: 作弊最终处罚分=15分反奖励分+3倍作弊悬赏分+5分额外处罚底分×作弊问题值 1、反奖励分:系统奖励10分+1分提问分+1分回答分的扣除 2、作弊悬赏分:即用户提问悬赏分越高就处罚越严。
       3、额外处罚分:这是根据该用户作弊的次数、程度作处罚。以作弊单元作为计算。第一次作弊扣5分,第二次10分,以此类推。算作一个作弊行为的统计。随着作弊者作弊行为增加,该处罚也会逐渐增加。 这样下来,可以多次并罚。 而且,拆分总处罚分。 ---------------以上为第一方案 我的第二个方案就是:限制性允许自问自答。
       我知道对于许多人来说,允许自问自答相当于天方夜谭,更是不可能的。可是,如果能够允许自问自答,是否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爱问的“作弊”行为? 我的看法是,允许同一个ID的自问自答,不允许两个ID的自问自答,而且自问自答有如下限制: 1、如果要自问自答,那么将会扣除1分(提问奖励分),并且回答不得分。
       2、自问自答并且采纳后,悬赏分将会自动取消。而且没有任何奖励分。反而要扣除3分。

    落***

    2007-03-14 22:11:07

其他答案

    2007-03-08 22:59:47
  • 最近由于游戏兑换礼品,作弊的人明显增多,但是我们的处罚力度也是很迅速,很严格的,在这里提醒一些用户,我们非常理解你们的心情,但是通过不良手段获取利益的方式,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
    从用户的反应来看,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以上用户所提出的举报作弊方式,大家可以借鉴。
    如果还有漏网之鱼,建议直接通过管理员或站内消息联系编辑。
    提醒一点,可以举报,不能误报,因为误报的举报是会被我们撤消的,呵呵。

    新***

    2007-03-08 22:59:47

  • 2007-03-08 20:19:29
  •   对于自问自答如何识别,当初“IASK打假中心”做了一下总结,我这里引用一下,楼住参考一下(当初IASK打假中心为了净化爱问也是下了很大力气,可惜。。。。。。)
    “1。提问者积分在10分以下,悬赏却很高。20分和40分都是最危险的分数,如刚注册的新手悬赏40分,该问题为陷阱的可能性基本上是100%。
       2。问题只有标题而没有描述、或标题和描述错字连篇、语无伦次、草草而就的。这种问题看都不用看,过几分钟后问题照例会从提问页面消失,然后你马上到“已解决问题”里去找到它,立即举报,绝无冤案。 3。一定要看提问者的回答记录,有疑似作弊记录的,不要碰他的问题。
       4。提问者明显是一个临时注册的名字,如“111111”“asddfafsddf”“1234”,等等。这样的问题慎重回答。 5。在同一分类连续提问类似的问题或在多个分类连续发问的 6。以高悬赏分提问极简单问题的 现在问这个问题的人越来越多了。
      用以上的标准来衡量,也不能完全防骗,不过熟悉运用后可以降低被骗几率70%以上。” 至于说解决方法,我只能说人与人之间的素质有很大差别,即使防作弊的手段在高,那些人也还是会想出一些歪门邪道来获取积分,其实这又有什么用呢?现在礼品兑换已经采取可审核制度,一旦发现有刷分嫌疑的人都不予兑换。
      现阶段大家能做的就是发现一例举报一例了。

    圣***

    2007-03-08 20:19:29

  • 2007-03-08 10:34:06
  • 一靠自觉、二靠审核。

    冰***

    2007-03-08 10:34:06

  • 2007-03-07 20:24:39
  • 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在我常在的一个栏目.经常有网友以不变应万变的回答涮分居然做到了推荐用户.这些都属于不平等竞争的范畴,希望爱问的审核加以甄别,还爱问的拥趸们一个洁净的天空.

    1***

    2007-03-07 20:24:39

  • 2007-03-07 19:51:39
  • 无所谓的!也不要在意采纳率!只要自己心情愉快,是吧?看看俺的采纳率,俺从来就不计较。心,放宽了,还有什么容纳不了的?

    1***

    2007-03-07 19:51:39

  • 2007-03-07 17:50:28
  • 拿起你举报的利剑…………………………………………………………

    1***

    2007-03-07 17:50:28

  • 2007-03-07 16:58:23
  • 爱问的作弊是有规律的,每当有新网络游戏出来要进行内测或公测,发放激活码或帐号时,作弊行为就掀起一个小高潮。
    其实这种为了换个帐号而进行的作弊还算好的,也就一阵风而已,帐号发完了那些人也就不作弊了。更可怕也更可气的是一些高段位的作弊者,作弊持续时间长、规模大、手段隐蔽,而且最重要的一条是得不到处理。

    鹿***

    2007-03-07 16:58:23

  • 2007-03-07 15:51:37
  • 以“帮助别人和取得别人帮助”为宗旨,何必计较别人是否作弊?

    1***

    2007-03-07 15:51:37

  • 2007-03-07 15:17:17
  • 一、“自问自答”而又采纳自己的回答,无论什么情况都属于作弊行为,你可以举报,每个网友都有举报的权利。
    二、“自问自答”有时是为了补充资料的问题。只要不采纳自己的回答,就不能算是作弊。
    三、举报作弊,是举报给爱问编辑的,不是管理员。管理员没有权利判定谁作弊,也无权处罚。每个回答后面都在“举报”按键。如果不满意这种举报方式,可以用下面的方式向编辑举报:
    1、直接向爱问编辑发邮件。点击页面下的“意见反馈”可以看到邮件地址:Email:iask@ 
    2、给爱问打电话申诉,效果最好。但你得花电话费啦。
      电话:010-82628888-6357
    3、给编辑的号发消息! 爱问里据说有很多编辑在里面做便衣的。我只知道这个号确实是编辑的号:
     
    爱问知识人编辑专用!

    8***

    2007-03-07 15:17:17

  • 2007-03-05 13:51:19
  • 发现了举报给管理员啊,不能让这些人逍遥“法”外。

    1***

    2007-03-05 13:51:19

  • 2007-03-04 20:54:42
  • 不太清楚啊~~~~~~~~~~~

    姚***

    2007-03-04 20:54:42

  • 2007-03-04 19:51:48
  • 这看来要问编辑。
    要分析作弊的原因:
    ——有无聊的
    ——有不满的。
    很可能编辑处理作弊都头大了,就想“这样不好也不行,看来是我们工作没做好”,所以在众网友的强烈要求下设立“知识人沟通答疑”分类,专门处理“非操作性问题”,对用户爱问的意见快速反应[希望]。
    希望这这是个开始——好的开始。

    1***

    2007-03-04 19:51:48

  • 2007-03-04 19:39:22
  • 如果发现而且证据确凿的话,可以直接举报

    p***

    2007-03-04 19:39:22

  • 2007-03-04 19:31:21
  • 逮着就毙。。。。。。。。。。。。。。。。。。

    h***

    2007-03-04 19:31:21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