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与学校是否有关系?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与学校是否有关系?
如果学生已满是十八周岁的,则需要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学校有过错的,才会承担责任。如果学生不满十八周岁的,学校则要视情况承担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答:在校学生之间打架,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校方是否尽责,是否 有过错。原告朱某和被告卢某均是被告英才中学的学生,被告英才中学 对其学校的学生有教育、管理及保障学生...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