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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对方已赔,保险公司还应该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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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对方已赔,保险公司还应该赔付吗?

薄某因工伤一切费用已由单位给付,但本人又参加中国人寿“全家福”意外险,保险公司接到理赔申请后,经调查医疗费已由单位给付,固签发拒赔通知书。请问,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好评回答

    2007-04-18 16:08:17
  • 保险公司不该赔.
    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损失补偿原则。根据该原则,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得到的赔偿应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也就是说,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通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任何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向保险公司索赔,也不得因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获得额外的盈余。结合本案,因为不同的投保人投保不同种类的保险,导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对同一保险事故所致同一保险标的物的损失都应负赔偿责任,形成保险竞合。在该种情况下,对于同一个事故造成的损失可以同时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进行索赔时,根据保险的基本原则,被保险人只能取得一个保险人全部的赔付或者两个以上保险人的比例赔付,不能获取额外利益。

其他答案

    2007-04-18 22:02:14
  • 1、如果是购买的A款,那么是不包含意外医疗责任的,保险公司不理赔也是对的;
    2、如果购买的是B款,那么里面是包含了意外医疗责任的,至于是否再次报销,则要看单位给你报销的比例了,如果单位报销了100%的话,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在理赔的;如果单位不是100%报销,那么保险公司可在保障范围内按一定的比例,报销余额!
  • 2007-04-18 17:00:37
  • 我认为该赔.因为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投了保险,交了保险费,当出现了意外时,保险公司就应当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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