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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做一个主题是知法 守法 懂法的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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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22 12:17:03
  •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
      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参考资料: 在一次纪念三八妇女节的大会上,我见到了一位女律师。她就是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凤生律师事务所的迟凤生。   交谈中,迟律师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   4名男学生在街上玩,其中一个有劣迹的学生说:“走,我带你们兜风去!”于是,4 个人上了一辆“面的”。
      行车途中,坐在前面的那个有劣迹的男生突然亮出一把匕首,对着司机大喊:“快把钱交出来!”坐在车后面的3个男生一看到这情景,开始一愣,马上说:“哥们儿有事,咱得帮忙呀!”于是3个人一起也大声喊道:“快把钱交出来!”司机被迫交出了钱,但后来去公安局报了案,4个人被抓了起来。
      有劣迹的那个男生被判犯有抢劫罪,另外的3个学生也因为跟着喊了“快把钱交出来”而被认定“参与”了犯罪,也被判了刑。其中一个男生不服气,认为是闹着玩,不认罪,结果又被加判了1年刑期。   迟律师痛心地说:“3名学生的父母来找我‘救’他们孩子的时候,痛不欲生。
      这是他们惟一的孩子呀!我的孩子和他们的孩子差不多大,我能不痛心吗?请你告诉孩子们,一定要有法制观念,不是什么玩笑都能开,也不是什么忙都可以帮的,做什么事之前都要先想一想后果!”   我想,你听了迟律师的话一定会领悟到这样一个道理: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每个人都要遵纪守法。
      如果违法乱纪,无论是谁,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后做事,一定要想想后果,三思而后行。
         “思”什么呢?   一思,这个忙应该不应该帮?不要只讲哥们儿义气,不应该帮的忙只劝不帮;   二思,这件事应该不应该做?不要只跟着瞎起哄,不应该做的事一定不做;   三思,这样做违法不违法?不要只图一时痛快,违法的事坚决不做 。

    孙***

    2007-04-22 12:17:03

  • 2007-04-22 12:03:14
  •   如果只是要手抄报类的小文章:
    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字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是那样的抽象,那样的模糊。是集体的活动让我们懂得了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们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们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
      渐渐的,我们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看看社会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我们危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理受污染的青少年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道: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
      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律是严明、公证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事后,他们才悔恨当时为什么那么冲动?当时为什么不退一步呢?退一步便能海阔天空。
      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使命。
      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

    w***

    2007-04-22 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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