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分公司的会计员,公司成员的人事关系在母公司,公司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都由母公司交,请问,我公司是否还应计提“三金”?或可以计提请指导怎样入帐?谢谢
不管是否独立核算,都可以计提,计提的时候这么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费(扣职工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上交给总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 因为你是在总公司进行核算这些费用的,所以必须作为其他应付款支付给总公司。
如果你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你公司完全可以计提.
分公司不用再计提 如果要正确核算分公司费用,可以将其记入应付款.